第六章  贴现业务处理

贴现应遵守以下规则:

1贴现按照交易方式,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。

买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,不约定日后赎回的票据行为方式。

回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,约定日后赎回的票据行为方式。

2、贴出人必须为企业,贴入人必须为接入行、接入财务公司、被代理行、被代理财务公司;

3、贴现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完成;

4、票据未记载“不得转让”事项。

5、电子商业汇票当事人在办理回购式贴现、回购式转贴现、回购式再贴现业务时,应明确赎回开放日、赎回截止日。

赎回开放日是指办理回购式贴现赎回、回购式转贴现赎回、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的起始日期。

赎回截止日是指办理回购式贴现赎回、回购式转贴现赎回、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的截止日期,该日期应先于票据到期日。

自赎回开放日起至赎回截止日止为赎回开放期。

6、在赎回开放日前,原贴出人、原贴入人不得作出除追索外的其他票据行为。

7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可选择票款对付方式或其他方式清算资金。

所称票款对付,是指票据交付和资金交割同时完成并互为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。招行客户向招行申请贴现,采用的即是线下付款的清算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