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收款人回复提示收票申请的处理

1、收款人回复提示收票申请的业务处理

操作步骤:

收款人登录“网上企业银行”-“供应链金融”-“人行电子票据业务”,选择“通用回复经办”,业务类型选择“提示收票回复”

收款人点击,可通过“人行电子票据号”进行查询

选择单张票据即可查看“经办业务明细”、“票据正面信息明细”和“票据背面信息明细”

收款人可以在“回复标记”中选择对提示收票申请“同意签收”或“拒绝签收”。

“支付信用信息查询”操作详见第十一章:信息类业务处理第一节:支付信用信息查询业务

收款人根据需要可在电子商业汇票上选择填写“回复人备注”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