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单付款/承兑/拒付经办
用户收到银行进口信用证、进口代收项下的对外付款/承兑通知书或境内付款/承兑通知书后,可使用本功能向银行确认付款/承兑/拒付。
本功能只有数字证书卡用户在联机的状态下才能使用。
操作说明如下:
- 联机登录进入系统。
- 在菜单中选取“国际业务申请”->“国际业务来单付款/承兑/拒付”->“来单付款/承兑/拒付经办”,进入“待承付业务列表”界面,选择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待承付业务列表。
- 用户选择需查询的客户号,按“查询”就可以查到待用户确认的来单业务。选中来单业务,查看来单业务的明细信息。
- 在“业务下详细交易列表”页找到“进口来单登记”或“进口代收登记”交易,双击交易进入交易明细界面,在该交易的“业务下发送函电列表”页可查看对外承兑/付款通知书或境内承兑/付款通知书。
- 按“境内承付经办”或“对外承付经办”,进入“境内付款/承兑确认”或“对外付款/承兑确认”经办界面。
- 用户选择业务模式,按国家外汇管理局“《对外付款/承兑通知书》填报说明或《境内付款/承兑通知书》填报说明”录入各项要素。按“经办”则可完成经办,按“打印”则可打印确认书,按“退出”则可退出经办界面。
《对外付款/承兑通知书》填报说明:

《境内付款/承兑通知书》填报说明: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