汇款撤消
经办人在下一级审批人审批前可撤消自己经办的汇款业务。当前审批人可撤消未经下一级审批人审批的业务。终审审批人可撤消终审完毕但未到期望日的汇款业务。已经终审完毕的业务无法直接通过企业银行撤消。
操作说明如下:
- 联机登录进入系统。
- 在菜单中选取“国际业务申请”->“外汇汇款”->“汇款撤消”,进入“撤消汇款业务”界面。
- 选择日期类型,输入日期范围,点“查询”,系统列出全部符合查询条件的可撤消业务。用户选中一笔要撤消的业务,按“撤消”,系统提示“您是否确定撤消该笔汇款业务?”,按“确定”即可。撤消成功后,系统进入“汇款业务撤消结果”界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