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清算单笔经办

经办人可使用本功能经办代理清算业务。操作步骤如下:

“结算方式”:从下拉框中选择,快速结算或普通结算,仅对人民币同城业务有效。

“期望日”:期望支付业务发生的日期,可以是将来某一天某一时间,8位日期格式,yyyymmdd

“业务参考号”:系统自动根据经办时间产生,用户也可自行输入,注意同类型业务的业务参考号不能重复。

“转出帐号”:从允许经办帐号下拉框中选择,币种必须与收方帐号一致。

“金额”:nnnnnnnnnnnnn.nn ,整数部分最多13位,小数部分为2位。

“费用负担方式”:选择CHARGE OUR CHARGE BEN

“客户附言”:最长58位字符串(一个汉字占两个字符,下同)

“银行摘要”:最长58位字符串

“汇款人名称”:最长60位字符串

“汇款人帐号”:最长32位字符串

“汇款行名称”:最长60位字符串

“汇款人地址”:最长60位字符串,本区域可选

 

“收款人”:最长58位字符串。

“收款行地址”:可以从下拉框选择,也可以输入。“省份”:从下拉框中选择。

“城市名”: 从下拉框中选择。对于直辖市,城市名可以为空。

“收款人帐号”:最长35位数字,账号中的“-”、“*”、“()”不需要输入;

  “收款银行”:最长58位字符串。名称中必须包含有“行”、“信用社”、“合作社”、“联社”、“金库”或“信托投资”。